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保定安迪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02民初1908号 |
案号 |
(2021)冀0602执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保定安迪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保定市圣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备款215,000元,并自2019年5月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215,000元为基数)向原告保定市圣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至设备款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26元,由被告保定安迪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柳玉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27054042433D |
登记机关 |
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 县长古城乡大庄子村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