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海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222********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122民特252号
案号
(2021)内0122执1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于海峰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曹月飞混料款58500元。二、本案就此了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曹月飞与申请人于海峰于2020年11月19日经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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