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州市强盛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1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温瓯梧商初字第00186号 |
案号 |
(2021)浙0304执恢5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温州市强盛鞋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合作银行三垟支行借款本金210万元、截止2013年11月10日的利息122 937.76元、复利7 533.99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210万元及利息122 937.76元之和共计2 222 937.76元为基数,从2013年11月11日起按月利率14.4‰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被告张小忠、吴琼、杨飞明、吴荣辉对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张小忠、吴琼、杨飞明、吴荣辉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温州市强盛鞋业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温州市郑桥路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