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海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7********32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靖民一初字第932号 |
案号 |
(2018)桂1081执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海良给付原告高老三、申加发劳务报酬人民币26480元,被告济宁市任城区锅炉设备安装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本案受理费462元,由被告张海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2-27 |
发布时间 |
2018-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