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贝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7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初5219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6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甲戌、魏书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返还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姚家支行借款九十五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九十五万为基数,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20年7月26日,按月利率11.88‰计算;自2020年7月2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7.82‰计算,但应扣除被告李甲戌已支付的利息七万六千三百四十三元一角九分);二、被告阴超、张贝贝、李省伟、李瑞莉对被告李甲戌、魏书玲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李甲戌、魏书玲、阴超、张贝贝、李省伟、李瑞莉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