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07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02民初9560号 |
案号 |
(2021)皖1302执1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对被申请人宋雷名下的皖lv0333号上海通用小型轿车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二年。二、对申请人张保保名下位于宿州市淮海南路东侧、武警支队北侧上城小区1#楼1903室(产权证号:皖2019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722号)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上述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需继续冻结的,应在届满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