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4********0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302民初9560号
案号
(2021)皖1302执12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对被申请人宋雷名下的皖lv0333号上海通用小型轿车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二年。二、对申请人张保保名下位于宿州市淮海南路东侧、武警支队北侧上城小区1#楼1903室(产权证号:皖2019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722号)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上述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需继续冻结的,应在届满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3-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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