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6********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05民初649号 |
案号 |
(2021)鲁0105执4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斌于本判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截止至2017年5月 7日的欠款本金59564元、利息17510.31元、费用22260.04元,共计99334.35元;二、被告崔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自2017年5月 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