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明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32********006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32民初4824号
案号
(2021)鲁0832执4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梁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明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本金94773.67元、利息12850.39元、违约金4990.5元、手续费502.32元,共计113106.88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梁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2-22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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