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21********0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302民初5490号 |
案号 |
(2021)闽0302执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婷、陈立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徐雄借款15000元并支付其中14000元自2020年10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二、陈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徐雄借款6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10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徐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7.5元,减半收取为178.75元,由徐雄负担10.75元,陈婷负担48元,陈婷、陈立新负担120元。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