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26********1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403民初3455号
案号
(2021)黔0403执3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邱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雁好、马邱垚支付2017 年8 月18 日至2020 年12月18日期间的抚养费691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3-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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