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4********00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125民初558号 |
案号 |
(2021)桂0125执4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覃克忠、韦炜承认尚欠原告李静借款本金217500元及利息(从2018年7月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的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从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至债务偿清之日止),定于2021年3月14日前全部偿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958元,减半收取计2379元,由被告覃克忠、韦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