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4********2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821民初3175号 |
案号 |
(2021)桂0821执恢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罗阳偿还借款本金43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43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11月1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给原告李家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