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1********2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21刑初6号 |
案号 |
(2021)桂0321执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唐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3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清,逾期则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唐军分别退赔被害人李翠姣经济损失一万三千元、被害人莫慧贤一千六百元、被害人莫保星一千一百元、被害人黄班勋一千八百元、被害人秦石发二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