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4********11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04民初28280号
案号
(2021)粤0104执103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90983.75元及利息5632.27元(以90983.7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2日期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528.51元(本案生效日期年2020年11月3 日,自2020年11月28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21年3月3日)。 合计98144.5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16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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