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4********11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4民初28280号 |
案号 |
(2021)粤0104执10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90983.75元及利息5632.27元(以90983.7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2日期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528.51元(本案生效日期年2020年11月3 日,自2020年11月28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21年3月3日)。 合计98144.5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