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02********3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0113民初1668号 |
案号 |
(2018)黔0113执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云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炬和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代其向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心路支行支付的借款本息2108155.27元及罚息(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13.375‰,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履行确定之日止),并由被告孙建洪、周卫东、赖国平、胡刚、肖克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贵州炬和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聘请律师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并由被告孙建洪、周卫东、赖国平、胡刚、肖克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交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706元,减半收取11853元,诉讼担保费5000元(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已共计预付16853元),由被告贵州炬和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孙建洪、周卫东、赖国平、胡刚、肖克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03-09 |
发布时间 |
2018-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黔0113执369号 |
立案日期 |
2018-03-09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13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