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1********1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921民初1220号
案号
(2021)鲁0921执1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程伟于本判决生效之10日内偿还原告王利曾本金46000元及利息,二、被告程伟、被告齐现森于本判决生效之10日内偿还原告王利曾本金29400元及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原告王利曾负担104元,被告程伟负担1374元,被告齐现森负担32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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