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颜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5********52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23民特938号 |
案号 |
(2021)鲁1523执3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申请人王颜霞赔偿申请人王加扬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伙补、营养、车辆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合计3000元,于2021年1月23日前付清。二、申请人王加扬、王颜霞均自愿放弃向对方主张其他赔偿项目的权利,就本次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一次性处理结案,今后双方再无纠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