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佳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26********0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923民初32号 |
案号 |
(2020)内0923执6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商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薛佳兵、魏美荣给付申请人借款本金81319.18元、利息12520.42元、罚息6260.21元,合计100099.81元;被执行人薛佳兵、魏美荣偿还申请人自2019年8月28日起至债务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标准产生的利息及罚息,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被申请人孙玉成、杨学兰、孙涛、赵凤娥对上述借款人本金、利息、罚息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12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商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