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4********0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02刑初267号 |
案号 |
(2021)云0802执4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叶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叶明退赔被害人李金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八千五百元;退赔被害人杜雷阳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千五百元;退赔被害人于明凯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二千六百九十六元。三、扣押于公安机关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见附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