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宣城市恒泰金属铸件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326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02民初13280号
案号
(2021)皖0102执21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宣城市恒泰金属铸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朱守法货款102000元,并自2020年10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货款实4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朱守法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40元,减半收取1270元,由被告宣城市恒泰金属铸件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龚国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2553266386B
登记机关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杨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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