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4********2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821民初660号
案号
(2020)桂0821执5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林旭归还借款本金1425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42500元为基数,从2016年6月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给申请人吴俊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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