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581********09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423民初715号 |
案号 |
(2020)桂1423执6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当事人确认被告王旭尚欠原告张丽香借款84000元,被告定于2020年9月25日前偿还原告14 000元,余欠70 000元从2020年10月起每月的25日前偿还5 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计算1年),直至偿清借款本金及利息为止。如被告有一个月未按时还款付息,原告可申请执行被告尚欠的全部款项;二、案件受理费1 942元,减半收取971元,由被告王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