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颜杰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100********0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6民初482号 |
案号 |
(2020)琼96执7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被告颜杰军尚欠原告吴雄借款本息共计565997元;二、被告颜杰军应于2020年9月23日之前向原告吴雄偿还借款100000元;三、剩余未支付款项465997元,被告颜杰军应于2020年12月18日前向原告吴雄支付完毕;四、如被告颜杰军未按上述期限偿还借款,则应向原告吴雄支付100000元违约金;五、案件受理费9363.84元,减半收取4681.92元由原告吴雄负担;六、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