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01********0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1302民初1223号
案号
(2018)皖1302执恢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静自愿于2016年3月10日前偿还原告饶家斌借款本息合计1210000元,宿州市中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03-19
发布时间
2018-03-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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