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兴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82********7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528刑初319号
案号
(2021)豫1528执1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息县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庞永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先前羁押的5日已折抵刑期。罚金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梁维杰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预交)(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止,先前羁押的2日已折抵刑期。)三、被告人谭兴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止,先前羁押的2日已折抵刑期。罚金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庞荣彬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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