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辉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1********3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阳民初字第1240号 |
案号 |
(2021)桂0321执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莫辉友向原告莫美娟偿还借款25000元。二、驳回原告莫美娟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425元,公告费260元,合计685元,原告莫美娟已预交,现由被告莫辉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