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季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127********0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7民初48号
案号
(2021)闽07执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魏季峰返还林雄飞借款本金13700000元及从2014年1月23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以137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林文标、魏季峰、南平市海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支付一审案件受理费3706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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