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兰县拓老九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78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04民初2171号 |
案号 |
(2021)鄂0304执恢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贺兰县拓老九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湖北龙腾汉江工贸有限公司货款310668.23元,并赔偿原告湖北龙腾汉江工贸有限公司相应利息损失(以310668.23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拓守磊对上述判项确定的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00元,由被告贺兰县拓老九商贸有限公司、拓守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拓守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23178925103 |
登记机关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贺兰县朔方南街一品尚都A区11号楼11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