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英乐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1********5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1民初5009号
案号
(2021)鲁1321执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沂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唐四军、唐升平、唐如意与英乐军解除2016年12月16日签订的《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华耀服装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终止履行;二、英乐军返还唐四军、唐升平、唐如意剩余垫付款本金40万元(英乐军于2020年11月30日前返还唐四军、唐升平、唐如意2万元,2021年2月11日前返还25万元,余款13万元于2021年9月1日前全部付清);三、唐四军、唐升平、唐如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815元,减半收取计4407元,由英乐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沂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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