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英乐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1********5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1民初5009号 |
案号 |
(2021)鲁1321执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唐四军、唐升平、唐如意与英乐军解除2016年12月16日签订的《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华耀服装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终止履行;二、英乐军返还唐四军、唐升平、唐如意剩余垫付款本金40万元(英乐军于2020年11月30日前返还唐四军、唐升平、唐如意2万元,2021年2月11日前返还25万元,余款13万元于2021年9月1日前全部付清);三、唐四军、唐升平、唐如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815元,减半收取计4407元,由英乐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