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漯河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51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122民初752号
案号
(2019)豫1122执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漯河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临颍县振涛泡沫制品厂货款54329.6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58元,由被告漯河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1-11
发布时间
2019-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