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3********0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4民初1045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辽0104执14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执行被申请人段艳龙向申请人支付购车款205万元,违约金20.5万元,合计225.5万元。二、执行被申请人韩振琦,杜金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4900元。四、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