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金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03********0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04民初1045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辽0104执14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执行被申请人段艳龙向申请人支付购车款205万元,违约金20.5万元,合计225.5万元。二、执行被申请人韩振琦,杜金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4900元。四、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3-08
发布时间
2021-04-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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