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604********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681民初6923号 |
案号 |
(2021)辽0681执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邓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德田欠款70700元,并自2019年9月9日(原告起诉之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利息。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0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该款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及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