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01********079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802民初2617号
案号
(2021)皖1802执15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杜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任广智本金52322.65元及利息6210.94元;二、驳回原告任广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30元,保全费67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2400元,由原告任广智负担162元,由被告杜涛负担223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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