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84********29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青2725民初268号
案号
(2021)青2725执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囊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俊、邹敏于2021年2月12日之前向原告代沙偿还借款3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向原告代沙偿还借款52480元;2022年12月30日之前向原告代沙偿还借款70000元,共计:152480元。如被告逾期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囊谦县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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