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临沂市全新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79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322民初980号
案号
(2016)鲁1322执20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郯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临沂市全新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8日之前将其全部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机械设备、仓库、部分办公楼房转让给原告葛振凤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2016年3月8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厂房、仓库、物品等清单以协议书约定为准。二、被告临沂市全新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信函等对外使用、经营往来的附属物品于2016年3月8日一并转交给原告葛振凤。三、2016年3月8日之前的债权、债务由被告承担,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原告承担。四、其他未尽事宜,以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10月8日签订的《厂房、仓库、设备、经营权转让协议书》为准。五、案件受理费13 800元,减半收取6 900元,由原告葛振凤负担3 450元,被告负担3 4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10-10
发布时间
2016-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207799316X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郯城县郯城街道西关二街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