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洪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3********12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 0521 民初 1471 号
案号
(2021)黔0521执2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支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在贵 fsy700 号车车上人员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徐显卫因交通事故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 20000 元;二、被告洪江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赔偿原告徐显卫因交通事故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 23000 元。案件受理费 150.00 元,原告徐显卫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4-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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