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景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3********0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326执218号
案号
(2019)豫1326执恢1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淅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全明跃、徐华娃偿还原告刘伟借款145.5万元及利息。被告樊国强、魏莹豪、温景峰、单瑞宜、淅川县德义隆化工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淅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4-17
发布时间
2019-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1326执恢125号
立案日期
2019-04-17
执行法院
淅川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4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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