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7********25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422民初1711号 |
案号 |
(2021)黔0422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雷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康登琼各项损失共计 67148.89 元。案件受理费 1570 元,减半收取 785 元,由被告雷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4-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