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1225********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25民初18号 |
案号 |
(2021)甘1225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张峰、谭国蓉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连带清偿原告何毅平借款人民币390000元;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连带清偿原告何毅平借款利息人民币100000元。二、案件诉讼费3700元被告张峰、谭国蓉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4-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