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满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426********10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6民终2472号 |
案号 |
(2021)琼9021执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2020)琼9021民初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二、变更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2020)琼9021民初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吴正洲、彭满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朱威聪支付货款1486030.3元及利息三、变更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2020)琼9021民初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吴正洲、彭满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朱威聪支付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40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4-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