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7********117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325民初2804号
案号
(2021)豫1325执1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攀欠原告邵海龙借款90000元,自2020年9月1日起按照每月3000元进行还款,直至借款还清为止;如若逾期,则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偿的借款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完毕,并以未还款金额为基数,自2019年11月7日起按照月息2分计算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二、被告李有志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内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4-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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