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2********6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22民初3835号 |
案号 |
(2021)豫0422执2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胡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宇洁借款50000元;二、驳回原告王宇洁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胡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4-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