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东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01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湘0521民初3934号
案号
(2018)湘0521执11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限被告湖南东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邵东县瑞泰塑料五金有限公司货款264 675元。如被告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80元,减半收取2340元,由被告湖南东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财产保全费1875元,由原告邵东县瑞泰塑料五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邵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8-06-15
发布时间
2018-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适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521060144495C
登记机关
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邵东县火厂坪镇工业园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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