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24********2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24刑初56号 |
案号 |
(2021)辽0124执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苏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1日,即自2019年12月13日起至2029年12月11日止。所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依法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苏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退赔被害人刘宇新355250元、退赔被害人刘刚190000元、退赔被害人朱彪105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