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莆田市彩虹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7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304民初2330号 |
案号 |
(2019)闽0304执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莆田市彩虹化工有限公司自愿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厦门市惠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5200元及本案案件受理费215元,合计25415元;上述款项直接汇入厦门市惠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开户的账号35101568001050001103内;厦门市惠宇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对莆田市彩虹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1-07 |
发布时间 |
2019-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闽0304执15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07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41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友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047173125891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环城路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