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28********74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528刑初243号 |
案号 |
(2021)豫1528执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罗鑫鑫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6000元(其中6000元已缴纳)、被告人刁彬彬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时迎超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邢成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小虎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温波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李玉科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未缴纳)、依法向被告人罗鑫鑫、刁彬彬、时迎超、邢成成、张小虎、温波、李玉科追缴违法所得16万元(追缴各被告人参与犯罪数额所得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