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528********74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528刑初243号
案号
(2021)豫1528执5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罗鑫鑫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6000元(其中6000元已缴纳)、被告人刁彬彬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时迎超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邢成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小虎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温波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李玉科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未缴纳)、依法向被告人罗鑫鑫、刁彬彬、时迎超、邢成成、张小虎、温波、李玉科追缴违法所得16万元(追缴各被告人参与犯罪数额所得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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