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向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43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23民初1244号 |
案号 |
(2021)豫1723执1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向东分18期向原告穆万有偿还欠款,于每月10号还款1000元。自2020年6月开始第一期还款,至2021年3月10日前还清。二、若被告宋向东不按时还款,原告穆万有可就剩余未还款的全部金额申请执行。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64元,由原告穆万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