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3********6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黔0522民初476号
案号
(2017)黔0522执6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黔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贵州天利化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兵借款本来金3362580元,被告沈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黔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7-04-17
发布时间
2017-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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