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107********7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423民初2498号
案号
(2021)甘0423执6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王文珍与被告陈建于2019年3月5日签订的景泰宝力脚手架租赁合同;二、被告陈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王文珍脚手架6副(包括门架单片12片、台板6块、斜撑6对、接头8只)、脚轮24个;被告陈建若不能按期返还租赁物,则按照门架180元/片,台板150元/块、斜撑80元/每对、接头20元/支、脚轮130/个的价格赔偿原告王文珍损失;三、被告陈建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王文珍从2019年3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租赁费20160元;四、被告陈建支付的押金1000元,应在上述款项中予以扣除。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1元,由被告陈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24
发布时间
2021-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