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坤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107********2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028刑初250号 |
案号 |
(2021)琼9028执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吴坤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4日起至2021年5月3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吴淑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4日起至2021年3月3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继续追缴被告人吴淑东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被告人吴坤宝违法所得人民币1100元,上缴国库。四、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被告人吴淑东苹果iphone11手机一部,被告人吴坤宝苹果iphone11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